(特约记者林莉 记者郑纯胜)近日,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进货查验,并在产品入库出库时通过浙冷链系统进行信息录入、赋码和扫码工作,准确完整上传相关信息。赋码率、扫码率纳入省疫情精密智控体系。
《通知》提出,要构建和完善以1个系统(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)、4项举措(闭环管理、溯源倒查、滚动推进、强化规范)、7项工作制度(存量备案制、增量申报制、首站责任制、企业经营承诺制、专人联络制、健康管理制、快惩严处制)为内核的冷链食品物防精密智控体系。
《通知》要求,每个县(市、区)每周检测样本数不少于70份,其中从业人员样本数不少于30份,采样后48小时内完成检测。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从业人员和冷链食品,要加大抽检量,并按照相关规程延长冷链食品的留样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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